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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国控监测站点确定及现场勘察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6-2018年)》,要求依托已建的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第一阶段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和待建的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第二阶段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实现对全省河道外许可水量的80%以上和全省总用水量的50%以上取用水量在线监测,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渠首取水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其他5万亩以下且在1万亩以上,但年用水量较大的中型灌区也可选建)。为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控取用水监测站点安装位置确定及现场勘察工作。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拟定于11月1日到11月10日期间,对二期项目拟建监测站点进行现场勘察,请各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协调工业及生活取水大户、灌区管理单位,配合核查组完成现场勘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进行二期项目拟建灌区(站)任务的确定  

  省厅已对大中型灌区(站),按照其设计灌溉面积和2015年度灌溉提引水量,并结合一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初步筛选,确定了二期项目必建和选建的灌区(站)(详见附件2),请各市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补充完善,确定最终建设任务清单。  

  二、进行二期项目拟建工业及生活取用水户的确定  

  省厅已对地表水年许可量或实际年用水量100万m3以上、地下水地年许可量或实际年用水量20万m3以上的工业及生活取用水大户,进行了初步筛选(详见附件3),请各市在此基础上补充完善,确定最终建设任务清单。  

  三、积极配合省二期项目勘察组进行现场勘察  

  为了提高勘察工作效率,在省二期项目勘察组到达对应县(市、区)之前,各市应组织所属各县(市、区)进行附件4“勘察方案”中管道型取用水监测现场勘察表(附表1)、灌区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2)和渠道型取用水监测现场勘察表(附表3)相关资料的收集的预填工作。在省二期项目勘察组到达后,各市应积极协助勘察组工作,配合确定监测点位、监测数量、监测方式、配套工程,协助进行现场地理坐标、照片、图件、工程设计资料等信息的收集和采集。  

  四、做好一期项目的运行管理  

  我省自2012年启动一期项目以来,已新建、对接国控取用水户292户,共计监测544个取用水点。请各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对照附件1所列的监测取水户,逐户核对安装情况,解决安装遗留问题,确保监测设备能发挥作用,落实对应取用水户的管护责任。  

  五、其他要求  

  已建有信息系统的灌区单位,应配合省数字水利中心进行所建系统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工作。  

  本次现场勘察工作,所有勘察人员及配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选点工作,以保证后续设备安装、维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史胜军 0351-4666629  sltszyc@163.com     13753129809;  

             常振华 0351-4666972  sxsltnsc@163.com    13934201866;  

             王  军 0351-4666961  sxsltwj@163.com    13754843396 

            

  附件:1.山西省国控一期监控取用水户清单  

        2.山西省大中型灌区国控监测点建设情况表

        3.市国控二期拟建取用水监测站点清单

        4.山西省水资源监控项目现场勘察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1日              2016年11月1日  

      山西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山西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下载链接

通知及工作方案.pdf

责编: devdev       2016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