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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1〕378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项目对古堆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对〈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对古堆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请示》(中升字202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你单位编制的《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项目对古堆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结合专家组出具的《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项目对古堆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你单位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项目古堆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1200m3高炉、400MPa高强度螺纹钢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襄汾县永固乡南董村西北,全厂占地面积814518.3m2,已于2014年5月投产运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发改工业发〔2015〕754号文件该项目备案。 

二、该项目位于古堆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离泉域重点保护区13.6km 

三、原则同意《报告》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有关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 

(一)项目区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约500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该项目基本不会对古堆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二)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及渣场渗滤液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项目废渣应综合利用,多余部分送至位于汾阳岭村西南的备用渣场处置,渣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洪、防护等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内可能会产生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储罐区、废污水收集池、废污水管沟、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垃圾堆存处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各项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该工程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襄汾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崔雷廷(0351-7731252 

  

  

                     山西省水利厅 

                     2021年8月5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临汾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襄汾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