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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2〕236号

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左权电投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位提交的关于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请示》(左权可再生能源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大林村、林河村及柳林村境内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12-140700-89-01-634727。

二、该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110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主要出露地层以第四系更新统为主,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最小埋深约486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岩溶地下水水位最小埋深约385m项目基础开挖最2.0m,基础建设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报告》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保护的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变压器集油坑、事故油池、污水收集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垃圾堆存处以及施工期旱厕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四)项目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左权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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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左权电投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西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3月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左权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大林村、林河村及柳林村境内。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112-140700-89-01-634727。该项目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10km。

二、《报告》在分析娘子关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项目区主要出露地层以第四系更新统为主,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最小埋深约486m,其上覆分布有多层隔水层岩溶地下水水位最小埋深约385m,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2.0m,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施工期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置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业主应对施工期旱厕;运营期升压站变压器集油坑、事故油池、污水收集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垃圾堆存处等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娘子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晋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左权县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