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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2〕256号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申请的函》(沁煤兴字2022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位于长治市沁源县王陶镇大峪村东南,占地面积17.8424hm2。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以沁自然资发〔2020〕277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

二、该项目位于洪山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7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出露地层以第四系上、中更新统为主,场区无孔隙地下水。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34.64444.64m,岩溶水位埋深500.73610.73m,其上覆石炭系中统本溪组铝土泥岩、泥岩、石英砂岩组成的隔水层。项目基础开挖最2.5m,基础建设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沁源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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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辰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4月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函审,汇总各个专家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位于长治市沁源县王陶镇大峪村东南,占地面积17.8424hm2。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以沁自然资发〔2020〕277号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

该项目处于洪山泉域范围内,但不在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17km

二、《报告》分析了洪山泉域地质、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资料,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项目对洪山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矸石场区出露地层以第四系上、中更新统为主,场区无孔隙地下水。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34.64444.64m,岩溶水位埋深500.73610.73m,其上覆石炭系中统本溪组铝土泥岩、泥岩、石英砂岩组成的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2.5m,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施工期及运行期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污水、矸石溶淋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事故状况下废污水不外排。

危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专业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矸石场区应采取严格的防护、防洪、防渗措施,底部和边坡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废污水收集池、废污水管沟、渗滤液收集池、危废暂存处、旱厕、垃圾堆存处等区域应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六、矸石场下游分布有大峪村,若本项目对大峪村居民用水造成影响,应由业主单位负责解决,并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矸石场下游村庄生活水源水质监测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分析评价方

法正确,评价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洪山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洪山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源县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6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