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权所有:山西省水利厅
承办: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0000039晋ICP备12000773号
-
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
晋水审批决〔2025〕703号
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古新盛源字〔2025〕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古县岳阳镇槐树村东南、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内。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古发改备案〔2019〕23号文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准予备案,项目代码:
2019-141025-28-03-005146;古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二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9-141025-28-03-107946;古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三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2-141025-04-01-227724;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四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5-141997-89-03-261937,建设规模:年产各种规格特种微纤维产品1.2万吨。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古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5.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11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39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三合一引水工程分水口(坐标:东经111°57′29.5″、北纬36°19′22.9″)。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古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
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相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8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古县新源盛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微纤维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古县岳阳镇槐树村东南、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该项目分四期工程建设,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古发改备案〔2019〕23号文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019-141025-28-03-005146;古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二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9-141025-28-03-107946;古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三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12-141025-04-01-227724;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四期工程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05-141997-89-03-261937,每期产能均为年产各种规格特种微纤维产品3000吨。该项目已建成投产。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5.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11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39万m3/a。综合取水指标4.6m3/t,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职工生活用水指标84.3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古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根据山西省水利厅为古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B141025S2025-0080),批复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取水量162.0万m3/a。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函〔2023〕342号文对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进行批复,同意园区总取水量853.85万m3/a,其中配置该项目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5.5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5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三合一引水工程分水口,坐标:东经111°57′29.5″、北纬36°19′22.9″。
六、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送至古县华菱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古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三合一引水工程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临汾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古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