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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
晋水审批决〔2025〕713号
壶关县大峡谷光明水电站: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壶关县大峡谷光明水电站机组更新扩容工程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光明水电〔2025〕6号)和《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自主核验承诺表》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取水许可“一网快办”审批方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水审批〔2025〕31号)和《壶关县大峡谷光明水电站机组更新扩容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637号),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机组更新扩容工程生产取水水源为郊沟河地表水;核准项目总取水量420万m3/a。
二、项目取水符合“一网快办”审批方式适用范围,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取水许可承诺制及批复要求取用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严格按照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同时做好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壶关县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机组更新扩容工程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你单位所持编号为D140427S2021-0005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壶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