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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715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山西沁新新达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山西沁新新达煤业有限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申请沁达煤字2025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山西沁新新达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462号)委托长治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山西沁新新达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和外供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28.6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1.0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4.49万m3/a,外供居民生活取水量13.12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沁源县水利局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你单位所持编号为B140431G2024-0094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治市水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源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