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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处罚)公示 >>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寿阳明泰2×35 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5〕723号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寿阳明泰2×35 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冀建投寿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办理寿阳明泰2×35 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寿阳热电2025〕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寿阳明泰2×35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项目位于晋中市寿阳县温家庄乡大堡沟村2015年6月26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5410号对该新建项目进行核准批复。该项目于项目20157月开工建设,202310月全部建成。2017年4月10日,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资源函2017248号文批复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并于2024年7月28日发放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725S2024-0113),有效期限至2029年7月27日。因该项目取水水源及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建设单位重新提交取水申请。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寿阳县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59.83m3/a,用水保证95%,中生产取水量144.03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28m3/a。

核定后发电综合取水指标为0.383m3/MW·h,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DB14/T1049.2-2021参照电力生产(热电联产机组、空气冷却)装机规模≥300MW级机组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0.4m3/MW·h的要求;供热取水指标为0.0092m3/GJ,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DB14/T1049.2-2021)中供热(热水)先进值不大于0.01m3/GJ的要求;职工生活取水指标115.1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14/T1049.4-2021)参照50 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120L/p·d的要求。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朝阳镇寿阳县污水处理厂水泵房(坐标:东经 113°09′37″、北纬 37°52′07″),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同厂厂区南侧(坐标:东经113°13′40.5″,北纬37°58′49.7″),

四、新建取水井设计井深200m,预计单井出水量为10m3/h,可以满足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需求。

五、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建设单位应修建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七、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建设单位应做好报废取水井的封井或者回填,并将封井或回填情况及时告知寿阳县水利局;新建取水建成后应做好取水井水质检测监测工作,确保水质满足职工生活用水要求。

九、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十、建设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报告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寿阳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山西省水利厅

2025111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晋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寿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