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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731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发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稳产期)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稳产期)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稳产期)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400号)委托临汾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稳产期)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稳产期)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昕水河地表水,职工生活饮用水由外购水解决;核准取水总量为61.58万m3/a(含昕水河地表水61.57万m3/a、外购桶装水0.0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61.4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18万m3/a(含饮用水取水量0.01万m3/a,非饮用水取水量0.17万m3/a)。项目职工生活饮用水为外购商品水,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大宁县水利局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临汾大吉煤层气田吉深6-7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稳产期)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临汾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大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