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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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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742号
浮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位于浮山县张庄镇、天坛镇、北王镇境内,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5〕18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共涉及19994亩耕地,其中:燕凹沟水库灌溉4424亩、臣南河水库灌溉15570亩。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燕凹沟水库地表水、臣南河水库地表水,不足部分由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补充,批复工程总取水量244.3万m3/a,其中燕凹沟水库地表水13.9万m3/a、臣南河水库地表水190.3万m3/a、山西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40.1万m3/a,均为农业灌溉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口分别设在燕凹沟水库浮筒式泵站(坐标:东经111°53′12″、北纬36°02′11″),臣南河水库浮船式泵站(坐标:东经111°50′48″、北纬36°00′35″)。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浮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浮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委托山西拓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9月25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临汾市水利局、浮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浮山县北王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位于浮山县张庄镇、天坛镇、北王镇境内,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浮审管审批发〔2025〕18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以燕凹沟水库、臣南河水库为灌溉水源,共涉及19994亩耕地,其中:燕凹沟水库灌溉4424亩、臣南河水库灌溉15570亩。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灌溉取水量244.3万m3/a(保证率为50%),灌溉水利用系数0.855。小麦灌溉用水定额137.6m3/亩,玉米灌溉用水定额68.8m3/亩,分别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谷物种植Ⅳ区保证率50%小麦用水定额160m3/亩、玉米用水定额80m3/亩的要求;经济作物(辣椒)灌溉用水定额150.5m3/亩,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Ⅳ区保证率50%茄果类蔬菜用水定额245m3/亩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工程灌溉取水水源为燕凹沟水库地表水、臣南河水库地表水,不足部分由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补充,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燕凹沟水库位于燕凹村东北的涝河一级支流杨家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1km2,总库容84.5万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库。经调节计算,在满足河道内生态需水量后,农业灌溉可供水量13.9万m3/a(保证率50%),可以作为该工程燕凹沟水库灌溉范围4424亩灌溉取水量,水量不足部分由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补充。
六、臣南河水库位于浮山县北王镇丞相河村东涝河上游段南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26.1km2,总库容538.5万m3,是引沁入汾浮山供水工程调蓄库。经调节计算,在满足河道内生态需水量后,保证率50%时,可供水量436.28万m3/a,其中农业灌溉可供水量397.7万m3/a(包括引沁入汾地表水200万m3/a),扣除臣南河水库灌溉范围内6030亩灌溉需水量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工程臣南河水库灌溉范围15570亩灌溉取水量190.3万m3/a的需求。
七、山西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位于临汾市安泽县和川镇岭南村东,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决〔2025〕285号文对该工程取水许可进行批复,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沁河干流地表水,批复总取水量4985万m3/a。根据临政办函〔2022〕12号文分配浮山县沁河流域取水指标800万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42.13万m3/a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工程灌溉取水量40.1万m3/a的需求。
八、臣南河水库地表水、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臣南河水库浮船式泵站,坐标:东经111°50′48″、北纬36°00′35″。燕凹沟水库地表水取水口位于燕凹沟水库浮筒式泵站,坐标:东经111°53′12″、北纬36°02′11″。
九、燕凹沟水库地表水、臣南河水库地表水、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工程灌溉取水水源。
十、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评审。该工程灌溉取水水源为燕凹沟水库地表水、臣南河水库地表水,不足部分由引沁入汾工程地表水补充,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244.3万m3/a(燕凹沟水库地表水13.9万m3/a、臣南河水库地表水190.3万m3/a、引沁入汾地表水40.1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临汾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浮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