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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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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6〕223号
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兴联字〔2026〕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上窝寨村。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字〔2023〕148号文出具了“关于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手续办理的意见”,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20日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8-140254-89-05-106200)。该项目入洗原煤820万t/a,采用重介+浮选联合工艺。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口泉水厂黄河干流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5.9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4.71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1.28万m3/a。
三、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引黄地表水接入下窝寨水厂厂区在线计量处(坐标:东经 113°05′12.94″,北纬 39°56′31.23″)。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大同市云冈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委托大同市怿林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6年2月组织了《报告书》函审,汇总各专家意见及建议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位于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上窝寨村。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字〔2023〕148号文出具了“关于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项目手续办理的意见”,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20日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8-140254-89-05-106200)。该项目入洗原煤820万t/a,采用重介+浮选联合工艺。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5.9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4.71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1.28万m3/a 。
洗煤综合取水指标0.032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规模10.00—5.00Mt重介工艺先进定额0.039m3/t要求,也满足《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动力煤选煤厂1级a0.060m3/t要求。职工生活取水指标74.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城镇居民生活取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口泉水厂黄河干流地表水。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审批〔2022〕307号批复给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黄河地表水1588.95万m3/a,扣除开发区内现已批复的各用水户取水量845.72万m3/a,开发区已批复水量剩余指标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5.99万m3/a的取水需求。
该项目从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口泉水厂输水到下窝寨水厂,由水厂泵站加压供水至该企业生产蓄水池及生活水箱后,分别向生产、生活用水点供水。取水口设在引黄地表水接入厂区在线计量处(坐标:东经 113°05′12.94″,北纬 39°56′31.23″)。
七、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口泉水厂黄河地表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煤泥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生产生活废污水不外排。
该项目危废由有资质部门专业处置;其他固废按环保要求处理。
九、该项目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分级计量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万家寨引黄北干工程口泉水厂黄河地表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5.99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该项目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大同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大同市云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