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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为表彰在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经中央批准,水利部拟对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单位推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厅水土保持处、大同市水务局、朔州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临汾市水利局、忻州市水利局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厅水土保持处二级调研员耿爽,省水利发展中心水土保持部部长杨勇,省林业和草原工作总站科长高俊臣、山西农业大学水保所科研办主任杨军、娄烦县汾河上游保护发展中心主任李国亮晋中市水利局水土保持部副部长韩丽君、吕梁市水利局助理工程师刘少巍、阳泉市河湖长制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罗蓬、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工程师李晨霞、泽州县水务局水保股股长张乾坤、运城市水务局工程师王红海等11人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现对以上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26日至930日,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向省水利厅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也可电话反映。电话0351-4666281。


                        省水利厅人事处

                        2022年9月26日

责编: 魏永平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