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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378号建议的答复



晋水议字〔2020〕第9

  

尊敬的权艳红代表:

您与李艳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饮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吕梁市地处晋西黄土高原,辖13个县市区,其中国贫县6个、省贫县4个、非贫县3个,境内大部分为山丘区,山大沟深,水土流失严重,十年九旱,水资源短缺,自然条件较差,加之山区村庄大多分布在梁峁上,人口居住分散,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难度较大。2016年以来,吕梁市以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为重点,累计完成投资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44亿元,省级资金2.24亿元,解决、改善了139.9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条件(其中贫困人口31.56万人),使吕梁市的农村饮水条件得到极大改善,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基本得到解决。

经过多年的努力,吕梁市农村饮水安全面貌得到极大改善,但确实存在部分工程管网老化、工程有人用没人管,有人管没钱修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全省将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方面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落实省级管理改革方案,管好用好中央及省级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促进工程持续发挥效益。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从2017年开始就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起草了《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经修改后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2月以晋政办发〔2019〕96号文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提出了工程所有权界定、管护主体落实、水价确定和水费收取、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检测、工程和水源保护等改革内容,以及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农村供水管理机构、加强管理考核等保障措施。2020年,我们将督促各市县把《实施方案》中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做好机构、人员、制度、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工程良性、稳定运行,降低农村群众用水负担。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体系。目前,全省90%以上供水工程是单村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管理方式多由村集体或个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不稳定,技术能力不强,管理水平相对较低。2019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建设。为贯彻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水农〔2012〕254号),我厅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与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乡镇水管机构、村专管人员三级工程管护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予以推进,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同时加强运管人员技术培训,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目前全省农村饮水管理体系“三个责任”已全部落实,并在山西水利网公布了“三个责任”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公布了省市县三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邮箱。在全省有农村供水人口的县中,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已经全部落实,制定或修订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工作全部完成。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从多年来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看,当前,制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持续运行的最大因素是运行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建了没人管或者没钱管,管理缺失,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带病运行甚至提前报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3.14讲话精神、重庆讲话精神都明确要收水费,2019年水利部做出了全面收缴水费的部署,明确提出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都要收缴水费,逐步实现以费养管,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问题。根据水利部要求,今年底农村集中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提出促进“特殊地区”农村供水服务均等化、维持“特殊工程”正常运转、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用水需求的要求。

为落实水利部全面收缴水费的部署,我省对全省水费收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安装计量水表、对老化管网进行改造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20年已经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550万元、省级资金1250万元用于吕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目前我厅正积极争取省级债卷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量水表安装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吕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作进行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05月20日

  

  

责编: devdev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