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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财务〔2023〕62号

山西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 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水利(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对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根据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水财务〔2022〕45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省水利投融资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决策部署重要行动当前,我省紧扣大小水网配套、现代水网构建、防洪能力提升、河湖生态复苏、农业灌溉发展、地下水采补平衡等目标任务,推动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坚持深入推进“两手发力”,充分用好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全方位加强水利投融资支持与服务,全面扩大有效投资,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支撑水保障。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领域

(一)着力加强水网工程建设。包括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等国家、区域、省市县的水网工程建设。

(二)加快推进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包括流域控制性枢纽等工程、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病险水库水闸及淤地坝除险加固、水库清淤、新建淤地坝及拦沙坝、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治涝、洲滩民垸整治、山洪灾害防治、沿海防台防潮等工程建设,以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等。

(三)不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包括中小型水库、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等。

(四)积极开展灌区建设与改造。包括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标准化改造、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等。

(五)切实做好水生态保护治理。包括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资源超载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源涵养与保护、幸福河湖建设及水美乡村建设、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节水设施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合同节水管理等。

(六)稳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包括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水利智能业务应用和水利网络安全体系等,以及取水监测计量、遥感监测、智能视频监控、水文监测预报、地下水水位变化预警、山洪监测预警、旱情监测预警等。

三、聚焦重点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

(一)强化政策引领作用。按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要求,水利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召开系列会议安排部署,出台了差异化金融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做出工作部署,要求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用好用足中央金融支持水利政策,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全力推动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力;强化政策实施,健全完善投融资保障机制,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公开度、知晓度,全力构建水利投融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要用好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新增贷款额度等金融工具,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全省重大水利项目的支持。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融资优势,细化任务分解,强化激励考核,深化工作对接,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融资落地。加快推进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规模化供水和大水网中部引黄县域水网配套等省级统筹实验项目前期工作,同步办理银行授信、股权合作谈判和立项审批,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加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围绕水利基础设施重点支持领域,紧贴山西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全省水利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加大金融资金对全省水利项目支持。结合山西水利实际,充分考虑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大、建设期长、社会效益强、现金流稳的特点,加大对水利项目中长期贷款支持,在融资成本、贷款期限、还款安排上给予政策优惠。

(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统筹各类涉水资源资产,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策划,解决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还款来源,拓展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筹措渠道。用好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滚动使用机制和水利项目投融资奖励办法,统筹各类资源筹集县级负担的水利项目资本金。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实施县、实施企业情况,探索水利项目融资方式和还款来源,创新产品模式。做好REITs基金、国家基础设施基金申报工作,充分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产证券化、债务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和工具,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水利项目建设。

三、统筹做好投融资服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地

(一)加强政银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融建管作用和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金融优势,加强政企银深度合作和协调联动,形成水利投融资合力。把中部引黄县域配套水网、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组建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政银企配合协调推进,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二)统筹谋划做好项目储备按照“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今后五年水利工作6项任务,加强项目储备。围绕全省水利工作会确定的建设任务和2023年12项重点工作,梳理谋划一批成熟项目,推动项目融资实施。第一批省级统筹项目成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水利融资渠道,推动做好农业灌溉、生态修复、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工作节点制定方案,分期分批逐步实施。

(三)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滚动申报制度,及时梳理、申报项目融资需求,动态更新融资需求清单。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和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强化融资信息共享和交流。

)严格风险合规管理。市、县水利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水利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信贷资金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和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原则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加强授信管理,严格资金投向,落实还款来源,管好担保资源,防范信贷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造成地方政府债务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联系人:山西省水利厅

话:0351-4666979

联系人: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话:0351-4922847

附件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

晋水财务【2023】6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