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和《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3号)有关规定,经过评审和公示,现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一、批准山西博瑞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取得混凝土工程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
二、批准临汾广恒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工程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延续。
三、不同意晋中锦源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工程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延续。主要原因: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
特此公告。
山西省水利厅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