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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农水函〔2022〕246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定晋中市祁县 昌源河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合格单位的函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核定晋中市祁县

昌源河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合格单位的函

晋中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祁县昌源河灌区、介休兴地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进行省级复核的请示》(市水农〔2022〕6号)收悉。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农水〔2021〕24号)以及《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补充通知》(晋水农水便〔2021〕53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对昌源河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市级初步评议结果进行了复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经专家组技术评审、复核,昌源河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总得分为95分。我厅将按规定给昌源河灌区管理单位颁发“山西省节水型灌区创建合格单位”证书,并向水利部申报全国节水型灌区创建合格单位。

昌源河灌区作为全省节水型灌区创建第一批试点单位,在灌区工程设施运行与维护、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等方面为节水型灌区创建提供了成功经验。你局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广昌源河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经验,督促其他灌区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

附件:1.祁县昌源河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省级复核意见

2.祁县昌源河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省级复核专家签

字表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