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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河湖函〔2022〕240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清水河(晋源) 防洪能力提升入汾口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清水河(晋源)

防洪能力提升入汾口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清水河(晋源)防洪能力提升入汾口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万水控〔202251)收悉。我厅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现结合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021年秋汛期间,清水河上游发生洪水,由于现状箱涵过流能力严重不足,入汾口箱涵处发生洪水顶托,造成清水河上游堤外晋源内涝严重。使清水河入汾口达到设计防洪标准,同时还兼顾改善汾河河道生态环境,实施清水河入汾口改建工程十分必要

二、水文

基本同意汾河清水河入汾口段设计洪水计算成果,清水河入汾口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对应设计洪峰流量为48m3/s。

三、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内容。工程区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3g基本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为0.40s相应地震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区(段)工程地质评价内容建筑物场地类型为Ⅲ类,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23g,场地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0.55s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工程任务:对现有清水河入汾口进行改建,满足清水河入汾口上游P=10%设防标准洪水通畅宣泄;汾河新二坝蓄水期间防止汾河水倒灌,改善河道及周边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水闸1座和排涝泵站1座。水闸泄洪流量48m3/s,(对应清水河洪水标准P=10%),泵站应急排涝流量4m3/s。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一)主要建筑物水闸级别为1级,设计防洪洪水标准为P=1%;泄水设计标准为清水河河道P=10%洪水标准泵站建筑物等级为4级,设计防洪洪水标准P=1%。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三)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六、基本同意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内容。

、同意施工工期9个月,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设计概算编制符合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办水总〔2016〕132号、办财务函〔2019〕448号文及有关规定,核定工程总投资1868万元。

九、本工程实施,不仅使清水河入汾口达到设计防洪标准,同时还兼顾改善汾河河道生态环境,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清水河(晋源)防洪能力提升入汾口改建工程水毁修

复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6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