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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10月31日印发实施,现对该《办法》作简要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五水综改”的实施意见》和总方案的要求,2021年2月,我处启动了《办法》编制工作。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编制,在借鉴河南、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甘肃、广东等7个全国水权改革试点省份已出台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形成初稿,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水科院、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水权交易所等省内外专家咨询论证;征求了9个厅机关处室、11个地市、7个省直部门和万家寨水控的意见,形成意见建议85条,并逐条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厅科技委进行了技术审查。2022年以来,我处又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地市调研,修改完善后征求各位厅领导意见。9月,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底,厅科技委再次进行技术审查,厅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六章44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职责;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从水权确权、水权有偿出让、水权交易、水权收储与处置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第六章为附则。

1.关于水权确权

共11项条款,包括水权确权的内涵、确权的实施主体、确权的水源类型、确权的约束边界条件、确权对象、确权的依据和方式等。

2.关于水权有偿出让

共7项条款,包括水权有偿出让的内涵、实施主体及监督指导主体、实施范围、出让方式、出让期限、出让收益用途等。

3.关于水权交易

共14项条款,包括水权交易的内涵、交易类型、交易的具体要求和前置条件、交易方式、不同交易主体的交易程序、交易收益用途、交易纠纷解决、交易评估和总结等。

4.关于水权收储与处置

共6项条款,包括水权收储与处置的内涵、管理原则和实施主体、收储指标认定、收储指标处置方式和程序要求等。

  

  


责编: 司童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