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示 >> 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518号

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和顺申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请示》(2022020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位于晋中市和顺县牛川乡和李阳镇交界处一带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12月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112-140700-89-01-217869占地面积223.47hm2

二、该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5km。

三、原则同意《报告》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有关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区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0265m,岩溶地下水水位最小埋深505m部分光伏场区位于灰岩裸露区,基础开挖最深3m,会触及岩溶地层但不会触及岩溶地下水,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严禁利用渗坑、渗井、溶洞、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污水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顺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9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和顺申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汇泽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8月3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晋中市水利局、和顺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认真审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和顺县吕鑫露采矿复垦土地绿色生态治理100MW光伏+生态园项目位于晋中市和顺县牛川乡和李阳镇交界处一带,占地面积223.47hm2。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112-140700-89-01-217869)。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但不在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5km

二、《报告》分析了娘子关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资料,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项目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0~265m,岩溶地下水水位最小埋深505m部分光伏场区位于灰岩裸露区,基础开挖最深3m,会触及岩溶地层但不会触及岩溶地下水,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严禁利用渗坑、渗井、溶洞、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污水。

四、施工期废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运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施工期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置,变压器油、废旧电池等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运行期升压站集油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垃圾堆放处等应严格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七、项目场区周边主要有黄岭村、梁家庄村、陈家庄村,项目施工和运营若对当地居民用水产生影响,业主单位应负责解决,并制定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分析评价方法正确,评价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娘子关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娘子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晋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顺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