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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6〕231号

山西泵站现场测试中心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乙级 量测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泵站现场测试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机构资质延续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告知的法定资质认定条件进行资质申请,应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进行认定。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鉴于你单位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水利建设市场“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并且此次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本次延续申请采取形式审查方式。

二、同意你单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量测类乙级)有效期顺延三年。

三、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如发现你单位作出虚假承诺或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等情况,我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撤销相应的资质认定事项,对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进行认定,及时纳入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实施联合惩戒。

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你单位须提前30日向行政许可审批机关提交延期申请。


山西省水利厅

202641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运城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 年 0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