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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山西省行政区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的“安管人员”。

(一)申领合格证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二)截止2026年12月底,合格证书有效期满3年,需要申请延续合格证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一)安全生产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

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 

管理能力包括: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

安全生产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闭卷答题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合格证书延续的,重点对延续申请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业绩进行审查。

三、申报方式、具备条件和提交材料

本年度“安管人员”考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领考试合格证书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7日~5月25日,申请延续合格证书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日~6月30日;第二批申领考试合格证书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1日~10月31日,申请延续合格证书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10月31日;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现场复核。

网络申报: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后,选择报考批次,于规定考试申报时间登录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sx.slagry.com)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 

(一)申领考试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应具备条件和提交材料 

1.申领考试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申领证书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 

(3)经考试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考试合格; 

(4)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学历、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申领考试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申领申请表;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5)学历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具备条件和提交材料

1.申请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2.申请延续的安管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延续申请表;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三)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因施工企业名称变化、资质变更等需变更证书的,应向考试管理部门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变更后的证书有效期不变。申请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变更申请表;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准予变更通知书)。 

(四)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因个人信息变化、工作调动需变更证书的,应向考试管理部门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变更后的证书有效期不变。申请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变更申请表; 

3.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证明材料(原单位解聘证明、新单位任职证明、合格证书); 

4.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五)安管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停止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注销证书的,应向考试管理部门提出证书注销申请。申请注销应提交下列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注销申请表。 

四、有关要求

(一)“安管人员”考试工作由施工企业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施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考试人员填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凡出现报名人员信息错误、报名单位信息错误等问题,应在报名审核结束前提出并改正。省水利厅对施工企业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随机抽查,若发现个人材料造假,将取消申请人的考试资格,自资格取消起一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企业材料造假的,将取消企业一年内新取证考试资格。

(三)为方便施工企业顺利进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安排一名专职负责人,加入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安管人员”QQ管理群,QQ群号:1030489138。管理群提供相关下载资料和解答操作问题等服务。

(四)申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安管人员”考试的施工企业分别于“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纸质材料编制胶装成册,派专人报送至省水利厅监督处(北楼711室)。

联 系 人:王忍成  

联系电话:0351-4666673 


附件:1.承诺书(格式)

  2.申领申请表(格式)

  3.延续申请表(格式)           

  4.变更申请表(格式)

  5.注销申请表(格式)




     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责编: 孔小敏       2026年03月23日